桥牌协会
2015-03-14 14:11     (点击: )
大连理工大学桥牌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桥牌协会及扑克竞技协会(以下简称校桥牌协      会)实行会员制,通过实行会员制,增强协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结全校的桥牌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有序地开展桥牌活动,促进桥牌运动在我校进一步普及和提高。
第二条 校桥牌协会为加强协会建设和对桥牌项目管理,维护会员的权益,更好地在我校开展桥牌运动,依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社团(协会)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校桥牌协会是开展群众性桥牌活动,普及桥牌知识,提高桥牌技术水平的基层桥牌活动组织,在宪法、法律以及校规校纪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展群众性的桥牌活动,促进广大会员的思想道德建设,陶冶情操,增强体质。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校桥牌协会的会员为个人会员。
第五条 校桥牌协会鼓励个人会员(含研究生)加入桥牌协会,并参加桥牌活动。
第六条 承认桥牌协会章程。
第七条 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八条 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会员的权利
(一) 有参加校桥牌协会及有关单位组织的比赛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监督校桥牌协会工作的权利。
(三)有退会的权利。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校桥牌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二)关心和支持校桥牌事业的发展。
(三)维护桥牌及校桥牌协会的声誉。
(四)积极参加各项桥牌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大连理工大学桥牌协会受63365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 校桥牌协会设主任一人,秘书一人。主任、秘书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校工会备案,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桥牌协会。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
 
联系人: 孙鸣 84708350
 
 
 
校桥牌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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