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校庆日,学校教工羽毛球协会举行了换届会,会上产生了新一届协会和所属机构负责人,同时修订了《大连理工大学教工羽毛球协会章程》。建立了QQ群:258537600.
一、组织机构
名誉会长:申长雨 王寒松
会 长:罗钟铉
常务副会长:刘立清
副 会 长:李宏男 李 杨 李 刚 元文学 朱泓 张言军 陆 凯 杨克旭
秘 书 长:丛培信
副 秘书 长:李岩泽
二、仲裁委员会
会 长:元文学
成 员:丛培信 李岩泽
三、下设办事机构
1、办公室主任:张 磊(电话:84706320)
成员:杨 平 徐 红 邓 伟 时树胜
2、宣传部部长:张远航
副部长:丁 宁 佟西原 刘爽
3、外联部部长:王志伟
副部长:李 琳
4、技术与培训部部长:王 洛
副部长:李岩泽(兼)
成员:谭希影 段吉鸿 王 开 郑 玲 高 山
大连理工大学教工羽毛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活跃学校教职工的文化生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积极开展教工羽毛球活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连理工大学教工羽毛球协会(以下简称大工教工羽协)是在校工会领导下的、在教工自愿参加基础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
第三条教工羽协是在校工会的领导、组织、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教工羽协国家法律、政策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在校内开展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等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促进广大教工的思想道德建设,陶冶情操、增强体质。
第二章协会成员
第五条参加教工羽协的条件
(一)本校在职教工及身体条件允许的离退休教工;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承认本章程,服从教工羽协的领导;
(四)履行教工羽协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六条教工羽协负责人
(一)由教工羽协成员选举产生;
(二)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热心教工羽协工作,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第七条教工羽协成员享有的权利
(一)有权参加羽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有权监督羽协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
第八条教工羽协成员应该履行的义务
(一)执行教工羽协的决议和决定;
(二)积极参加教工羽协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完成教工羽协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按时交纳会费。
大连理工大学教工羽毛球协会
2004年3月1日